來源: | 發布時間:2018年01月31日 | 字號:小-中-大 | 瀏覽次數:2836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發布京建法罰( 市 )字 [2017]第02025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北京中航空港混凝土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違規行為作出處罰。
經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第三檢測所有限責任公司2017年3月13日出具的,委托編號為2017-02206的外加劑試驗報告。報告結論顯示依據《混凝土防凍劑》JC475-2004標準,所檢樣品含固量、氯離子含量不符合防凍劑合格品要求。北京中航空港混凝土有限公司使用檢驗不合格的原材料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
依據《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第七十九條,北京市住建委責令北京中航空港混凝土有限公司立即改正,并處10萬元罰款。